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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九号)

发布时间:2020-02-09 08:46:5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全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实施封闭式管理“三严格、三强化”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由所在社区(乡镇)落实防控措施,其中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单位由社区、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单位要划定划细网格,由社区、单位、网格员组成专门队伍负责,村庄由所在乡镇、村民委员会负责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车辆。在住宅小区(村庄)、单位进出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近14天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报告;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重点人员管对住宅小区(村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隔离观察14天。对筛查出的14天内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由医疗机构安排专门车辆收治、定点诊疗。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提高检测确诊能力,做到当日检测当日出结果。

四、强化生活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一张出入通行证,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由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确需出门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按相关防疫工作标准开具出入证明。

、强化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喇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释疑解惑

、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住宅小区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鼓励支持志愿者积极参加,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

 

 

 

 

铜陵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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