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各种感染风险,我院从严实施探视、陪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控制陪护人员,确需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医嘱,实行登记管理,一患一陪护。
2.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相关流行病学史,陪护人员在陪护前须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病区应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两次)并记录。原则上陪护固定,不随意更换陪护。(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更换人员须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陪护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在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走动,主动接受相关检测。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由科室派人护送到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交叉感染,疫情期间原则上谢绝探视。建议通过电话及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5.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制度,家属送餐时将食物根据我院设置的送餐时间点放在门卫处,由陪护或医务人员到门卫处取回。
6.陪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服从病区管理,理解执行并配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占用空床,不得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按照要求分类放置。
7.病区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劝说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上一条:市二院疫情期间病区门禁管理制度
下一条:市二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
版权所有: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铜陵市传染病医院、铜陵市职业病防治院、铜陵市康复医院、铜陵市第三老年医院)
Copyright © 2024 皖ICP备18023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