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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内文明劝导工作并加以制度化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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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促进广大市民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院内文明劝导工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现就这一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工作任务:面向全院职工以及来院就诊的患者,针对其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损坏绿地及破坏公物,着装不整洁不到位,打架斗殴漫骂等不文明的举止和行为,加以及时制止和劝导,使之归于文明的轨道,确保医院诊疗环境的文明与整洁。
二、完成任务的方式:全院职工,人人有责。各科要通过排班落实每个职工的责任:除外出公差外,一人一天,兼职值日;轮流照转,循环往复。每个职工在自己值日的那天,要配戴医院发给的红袖章,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起制止和劝导不文明行为的责任。
三、提高认识,确保这项工作以正常长期开展。开展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文明劝导活动,是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行风建设的过程中,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落实“文明从我做起”的一种极好形式。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科主任、护士长和要经常主动过问此事,督促本科各类人员积极落实自己的责任,同时要将职工对这项工作的态度和表现,列为对职工的综合考核内容;如有职工在这方面持消极态度和有过错的,除追究该职工平时的责任外,年终时要取消其评为先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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