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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关于疫情期间加强住院患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16:06:46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各种感染风险,我院从严实施探视、陪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控制陪护人员,确需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医嘱,实行登记管理一患一陪护

2.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相关流行病学,陪护人员在陪护前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病区应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两次)并记录。原则上陪护固定,不随意更换陪护。特殊情况更换陪护,更换人员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陪护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在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走动,主动接受相关检测。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由科室派人护送到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交叉感染,疫情期间原则上谢绝探视。建议通过电话及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5.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制度,家属送餐时将食物根据我院设置的送餐时间点放在门卫处,由陪护或医务人员到门卫处取回。

6.陪护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服从病区管理,理解执行并配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占用空床,不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按照要求分类放置。

7.病区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劝说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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