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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全面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

发布时间:2010-02-06 00:00:00
近日,市二院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前一块“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宣传板格外引人注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市二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第一时间在石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淮、中市、花园等社区卫生服务站悬挂条幅,宣传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本政策,及时成立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对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目录进行遴选,选出临床中最常用药品供选使用。要求社区内全科诊室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品和补充药品。内、外、妇、儿、中医科、皮肤科等对社区居民必须首先选用基本药品和补充药品。
为方便居民,方便病人,还对基本药物及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试行“便民药柜”制,“便民药柜“内的药品执行国家顺价销售制。
随着该院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受到前来就诊的社区居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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