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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口腔科《告患者书》

发布日期:2020-01-28 14: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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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强烈呼吁广大患者朋友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号召,疫情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口腔科门诊诊疗情况特殊,医患面部长时间超近距离相对,高速涡轮手机及口腔洁牙器等专科设备在工作中会产生大量水雾飞沫和气溶胶,现有常规防护措施无法有效防止病毒传播,若有患者隐瞒病情或潜伏期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诊并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极易导致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现要求口腔科只对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严重肿胀、剧烈疼痛等急症患者进行处理,其余患者可择期进行的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已预约的病人推迟就诊,减少交叉感染几率。(复诊患者请和您的复诊医生提前确认复诊时间)

同时,为了来院就诊人群的安全,请您注意:

一、进入医院前务必正确佩戴好口罩。

二、进入医院时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配合工作人员对您健康等状况的询问,有武汉旅行史、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人员的请主动告知,做到不隐瞒。

三、若患者有下列情况,请前往我院发热门诊或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1、体温≥37.3℃。

2、14天内从疫情发生地回铜陵的,或在14天内接触过疫区回铜陵的发热患者。

3、自身或身边有两人以上出现发热、干咳症状。

四、若非口腔颌面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及其他口腔方面急症,请在疫情稳定后择期来院就诊。

 

口腔科预约咨询电话:

0562-2870042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健康!

 

 

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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